問題詳情

20 依據性別工作平等法之相關規定,下列敘述何者錯誤?
(A)女性受僱者因生理日致工作有困難者,每月得請生理假一日,全年請假日數未逾三日,不併入病假 計算,其餘日數併入病假計算
(B)法院及主管機關對差別待遇事實之認定,應審酌性別工作平等會所為之調查報告、評議或處分
(C)雇主於女性受僱者分娩前後,應使其停止工作,給予產假八星期;妊娠三個月以上流產者,應使其 停止工作,給予產假四星期;妊娠二個月以上未滿三個月流產者,應使其停止工作,給予產假二星 期;妊娠未滿二個月流產者,應使其停止工作,給予產假五日
(D)受僱者任職滿六個月後,於每一子女滿三歲前,得申請育嬰留職停薪,期間至該子女滿三歲止,但 不得逾二年。同時撫育子女二人以上者,其育嬰留職停薪期間應合併計算,最長以最幼子女受撫育 二年為限

參考答案

答案:C
難度:適中0.571
書單:沒有書單,新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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