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二、甲是在押人犯,某日提訊到某地方法院開庭。開完庭後,甲趁法警乙不注意之際,利用自己強壯的身體攻擊乙並掙脫手銬。緊接著,甲順勢翻窗逃離法院,並於馬路上搶走丙駕駛人之汽車。為避免被逮捕,甲在慌亂中駕駛該車沿路疾駛,多次失控撞上路旁汽車,險些造成路人傷亡。甲之行為亦造成後車連環追撞,堵塞交通,經警察花費數小時疏導始能使交通回復順暢。請問甲之行為應如何論罪?(25 分)

參考答案

無參考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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