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70 依據「補習及進修教育法」之規定,國民中學畢業未繼續受教育者,得實施部分時間之職業進修教育,至多少足歲為止?
(A)十五足歲
(B)十八足歲
(C)二十足歲
(D)二十二足歲

參考答案

答案:B
難度:適中0.538462
統計:A(6),B(14),C(1),D(4),E(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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