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61.債務人向第三人為清償,經其受領者,於下列何種情況不生清償之效力?
(A)經債權人承認
(B)受領人於受領後取得債權
(C)受領人係債權之準占有人,債務人知其非債權人
(D)第三人受領清償後,於債權人因而受利益之限度內

參考答案

答案:C
難度:適中0.686869
統計:A(4),B(15),C(136),D(13),E(0) #
個人:尚未作答書單:分別共有與公同共有、共有物之割之請求、方法、效力

內容推薦

內容推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