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57.106年3月24日【甲】舉行了「民法婚姻篇章未納入同性婚姻是否違憲」的釋憲會議,由司法院長許宗力擔任審判長,針對相關爭點進行討論,隨後公布同婚釋憲結果,【乙】決議現行民法「不允許同性婚姻」與憲法第7條及第22條的平等權及婚姻自由牴觸,已構成違憲。請問:文中敘述的【甲】和【乙】應該分別為?
(A)司法院、大法官
(B)司法院、法官
(C)行政院、總統
(D)行政院、行政院院長。

參考答案

無參考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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