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198. 依勞動基準法規定,勞工有下列哪一情形者,雇主得不經預告終止勞動契約?
(A)無正當理由繼續曠工 3 日
(B)對所擔任之工作確不能勝任時
(C)受有諭知緩刑之判決確定
(D)違反工作規則,情節輕微 。

參考答案

答案:A
難度:計算中-1
書單:沒有書單,新增

內容推薦

內容推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