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21. 依照刑法第一百七十五條第一項規定:「放火燒燬前二條以外之他人所有物,致生公共危險者」 ,該條文構成要件是否該當,係以行為事實只管發生,
(A)一旦放火燒燬相關標的物者,就成立犯罪之抽象危險犯
(B)放火燒燬相關標的物,並因此危害於他人安全,始成立犯罪之具體危險犯
(C)放火燒燬相關標的物,並造成死亡結果之實害犯
(D)一旦放火就成立犯罪之舉動犯 。

參考答案

答案:B
難度:困難0.3
書單:沒有書單,新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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