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13. 甲打算輕傷害張三,就對張三拳打腳踢,張三卻無任何受傷之結果,甲之行為仍適用刑法分則第二十三罪章之法條,係因為
(A)張三堅持提起傷害告訴
(B)身分犯之特定關係
(C)甲與張三無法達成和解
(D)甲之犯罪行為並非告訴乃論。

參考答案

答案:B
難度:困難0.3
書單:沒有書單,新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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