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16 以成本效益分析比較甲乙兩個方案,甲案之益本比(benefit-cost ratio)為 0.75,乙案為 1.25,若以益本比作為採行方案的標準,則:
(A)甲案之益本比小於 1,故應採納甲案
(B)乙案之益本比大於 1,故應採納乙案
(C)甲案和乙案之益本比皆大於 0,故應同時採納兩案
(D)甲案和乙案之益本比皆未達到臨界值,故兩案皆不採行

參考答案

答案:B
難度:簡單0.846698
統計:A(418),B(3231),C(102),D(65),E(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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