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29. 電視、廣播、網際網路等傳播媒體事業未標示[飲酒過量、有害健康]或其他警語而播放、或刊播酒廣告者,經主管機關通知限期停止而屆期仍繼續播放或刊播廣告者,處新台幣
(A)1 萬元以上、5 萬元以下
(B)2 萬元以上、10 萬元以下
(C)5 萬元以上、20 萬元以下
(D)3 萬元以上、50 萬元以下 罰鍰,並按次處罰。

參考答案

答案:D
難度:適中0.588235
統計:A(2),B(0),C(5),D(10),E(0)

內容推薦

內容推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