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22.林黛玉今年滿18歲,因為在校表現優異,被學校推舉為臺北市優良學生,獲頒獎狀及獎學金,請問:以《民法》概念解釋林黛玉可以直接接受獎學金是因為下列何種理由?
(A)因為林黛玉已達成年年齡
(B)純獲法律上之利益
(C)依其年齡及身分、日常生活所必需者
(D)法定代理人事前允許或事後承認。

參考答案

無參考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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