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33. 依據民國 105 年 6 月 1 日修正通過的《國民教育法》中第 3 條之規定,對於資賦優異之國民小學學生,得縮短其修業年限,但以多久為限?
(A)一年
(B)二年
(C)三年
(D)沒有限制

參考答案

答案:A
難度:簡單0.851039
統計:A(737),B(105),C(19),D(5),E(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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