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21. 期貨交易所、期貨結算機構或期貨業之負責人或受雇人,有違反期貨交易法第一百零一條第一項解除職務處分者,未滿幾年者不得登記為期貨交易輔助人之負責人?
(A)二年
(B)三年
(C)四年
(D)五年

參考答案

答案:D
難度:計算中-1
書單:沒有書單,新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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