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57.甲出租 A 屋予乙,約定甲在每個月初至租屋處收取租金。其後,乙積欠租金 3 個月,甲乃去函催告,請乙於 5 日內繳付租金。乙置之不理,未於 5 日內交付遲延的租金。試問:下列敘述,何者正確?
(A)本件為赴償債務,甲得直接去函終止契約
(B)本件為赴償債務,甲須再行到租屋處收租而未獲清償時,始得終止契約
(C)本件為往取債務,甲得直接去函終止契約
(D)本件為往取債務,甲應再行到租屋處收租而未獲清償時,始得終止契約

參考答案

答案:D
難度:適中0.428571
統計:A(36),B(30),C(62),D(138),E(0) #
個人:尚未作答書單:要物契約、請求權時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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