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閱讀下文,請回答第 16 題:  樂正子春下堂而傷其足。傷瘳,數月不出,猶有憂色。門弟子問曰:「夫子傷足瘳矣,數月不出,猶有憂色,何也?」樂正子春曰:「善如!爾之問也,吾聞之曾子,曾子聞諸夫子曰:『天之所生,地之所養,人為大矣。父母全而生之,子全而歸之,可謂孝矣;不虧其體,可謂全矣。』故君子頃步之不敢忘也。今予忘夫孝之道矣,予是以有憂色。」故君子一舉足,不敢忘父母;一出言,不敢忘父母。一舉足,不敢忘父母,故道而不徑,舟而不游,不敢以先父母之遺體行殆也。 【《大戴禮記.曾子大孝》】 語譯:樂正子春有一天從堂上走下來,不小心跌傷了腳。傷口痊癒以後,好幾個月沒有出門,臉上還有憂愁難過的神色。他的學生便問道:「老師的腳傷已經痊癒了,為什麼還幾個月不出門,面帶愁容呢?」樂正子春說:「你問得真好,從前我聽我的老師曾子說過,而曾子又是從孔老夫子那裡聽到的,孔老夫子說:『在天地所生養的萬物當中,以人最為尊貴。父母完整無缺地生下我們,我們死時也要將軀體完整無缺地歸還給父母,這便是孝;不損傷身體,這便是全了。』因此君子走路之間都不敢忘記這點孝道。如今我竟然忘了孝道,因此我才這麼難過。」所以君子一起步,都不敢忘記父母;一說話,也不敢忘記父母;一起步,便不忘父母,所以走路要走大道而不抄小徑,渡水時要乘舟而不冒險涉水,這是因為不敢以父母賦予我們的身體作無益的冒險。 16. 依據上文,「父母全而生之,子全而歸之,可謂孝矣。」意思是:
(A)慎行其身,不遺父母惡名,可謂孝矣
(B)不敢以先父母之遺體行殆,不虧其體,可謂孝矣
(C)顯親揚名,無忝於所生,可謂孝矣
(D)博施備物,尊仁安義,可謂孝矣。

參考答案

答案:B
難度:適中0.5
書單:沒有書單,新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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