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23.貪污治罪條例第6-1條規定,檢察官於偵查中,發現公務員本人及「關係人」自公務員涉嫌犯罪時及其後3年內,有財產增加與收入顯不相當時,得命本人就來源可疑之財產提出說明。前述法條之「關係人」包括:
(A) 父母
(B) 成年子女
(C) 未成年子女
(D) 配偶
(E) 同一戶籍內之兄弟姊妹

參考答案

答案:C,D
難度:困難0.396092
統計:A(260),B(179),C(403),D(498),E(9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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