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4. 依據我國資產證券化商品的規定,創始機構持有金融資產證券化次順位受益證券之額度或比率超過信用增強目的時,其買回次順位債券利息應如何課稅?
(A)以 25%的稅率課稅
(B)採 6%分離課稅
(C)免稅
(D)依高所得稅率 40%計算

參考答案

答案:A
難度:非常困難0.15
書單:沒有書單,新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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