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法人甲公司董事會決議為順利取得公共工程的承攬契約,向承辦工程發包之公務員乙行賄新臺幣三百萬元。倘經檢察官偵查終結,以甲公司法人為被告,涉嫌違背職務之行賄罪提起公訴時,法院應如何處理?
(A)法院應依法進行實體審判,諭知被告法人甲公司行賄有罪判決
(B)法院應以被告法人甲公司不具當事人能力為由,認檢察官起訴程序違反法律之規定,依刑事訴訟法第303條第1款為不受理判決
(C)法院應以被告法人甲公司無訴訟能力為由,認檢察官起訴程序違反法律之規定,依刑事訴訟法第303條第1款為不受理判決
(D)法院應以法人甲公司無犯罪能力為由,諭知被告法人甲公司無罪判決

參考答案

答案:B
難度:適中0.417112
統計:A(51),B(78),C(22),D(5),E(0) #
個人:尚未作答書單:強制調解之事件、小額訴訟程序、保全金錢請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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