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張三為司法警察,因甲報案稱在三月五日十一時於某地被乙毆傷,且持驗傷單作為證據,欲告乙傷害罪,並稱有丙在場目睹。張三為調查犯罪情形及蒐集證據之必要,對於相關證人丙得為下列何種行為?
(A)使用通知書通知證人到場詢問
(B)告知證人如不到場得逕行拘提
(C)如證人到場於詢問前應命具結
(D)如證人恐因自陷於罪而拒絕證言時,應命釋明或具結

參考答案

答案:A
難度:適中0.645455
統計:A(142),B(4),C(15),D(23),E(0) #
個人:尚未作答書單:逕行搜索、司法警察、傷害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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