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公訴案件經第一審判決後,提起第二審上訴。試問下列何種合法上訴情形,適用刑事訴訟法第370條的不利益變更禁止原則,第二審法院不得諭知較重於原審判決之刑:
(A)僅檢察官為被告之不利益提起上訴,且被告或其他上訴權人並未為被告之利益提起上訴
(B)檢察官為被告之利益提起上訴,且被告之配偶亦為被告之利益而提起上訴
(C)檢察官為被告之不利益提起上訴,且被告亦提起上訴
(D)檢察官為被告之不利益提起上訴,且被告之配偶亦為被告之利益提起上訴

參考答案

答案:B
難度:適中0.532808
統計:A(50),B(203),C(48),D(27),E(0) #
個人:尚未作答書單:強制調解之事件.不得上訴第三審法院、強制調解之事件、訴訟代理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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