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17.有關「偏遠地區學校教育發展條例」的規定,下列哪一項敘述錯誤?
(A)中央主管機關應每三年辦理全國偏遠地區教育會議
(B)偏遠地區學校應予分級;其分級及認定標準,由中央主管機關會商原住民族委員會、地方主管機關訂定,並每三年檢討之
(C)接受公費生分發與專為偏遠地區學校辦理之甄選合格專任教師,應實際服務六年 以上,始得提出申請介聘至非偏遠地區學校服務
(D)偏遠地區國民小學全校學生人數未滿五十人且採混齡編班者,除置校長及必要之行政人力外,其教師員額編制,得以生師比六比一計算

參考答案

無參考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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