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⑵原告甲本於買賣契約,聲明求為命被告乙給付筆記型電腦五十台,乙則抗辯兩造已合意解除系爭買賣契約,甲乃以請求給付筆記型電腦為先位聲明,並追加依不當得利法律關係,備位聲明請求乙返還價金一百五十萬元,法院審理後認兩造於買賣契約成立後,僅就其中二十台部分合意解除,乃就先位之訴部分命乙應給付三十台筆記型電腦,並駁回甲其餘先位之訴,法院就甲備位之訴部分應否裁判?
參考答案
無參考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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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⑸分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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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甲列乙為被告,起訴聲明求為判決:被告應給付原告 150 萬元。陳稱:「乙於 97年 4 月 1 日商請甲提供工廠設備,約定於提供完成後,乙應支付 150 萬元予甲(下稱系爭契約)。不料,甲依約已提
- ⑵甲提起本件終止收養關係之訴,以丙、丁為被告是否適格,乙應否為共同被告?乙有無訴訟能力,若無訴訟能力,應由何人代為訴訟行為?
- ⑵立法委員和行政院經濟建設委員會主任委員
- ⑷ ISP
- ⑵受訴法院於爭點整理階段,認為兩造所訂系爭契約應發生買賣之法律關係時,應如何處理?是否亦應闡明原告要否為訴之追加或如何選擇訴之客觀合併型態?
- 二、一圓柱如圖二所示。在板E與板D間滾動,板D與板E速度分別為υD、υE,板與圓柱間沒有任何的滑動(without slipping)。請算出圓柱的角速度及中心C點的速度。(15 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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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甲訴請乙返還借款新臺幣 200 萬元,經第一審法院判決甲敗訴。甲於 99 年 1 月 1日收受判決書。丙為甲之債權人於同年 1 月 15 日具狀以甲遲不提起上訴,為保全自己權益,自得依民法第 24
- ⑷臺北市議員和建築師
- 一、簡答題:⑴請比較最低標與最有利標之優劣。其適用之工程特性。(6 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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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一地下排水盲溝斷面,如圖二所示。已知該盲溝高度H = 0 m,寬度B = 0.5 m,坡度S = 10%,設計流量qd = 0.05 m3/s,地下滲流之設計水頭差為 2 m。今採用不織布包覆
- 二、簡單線性無截距項(non-intercept)迴歸分析模式(*)如下式:y i = βx i + ε i , i = 1, 2, K , 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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