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56 某藥商公司址設於臺北市,其因營業需要,欲在臺北縣分設營業處所,則該藥商必須:
(A)另於臺北縣辦理藥商登記
(B)無須另行申請藥商登記
(C)須於臺北市辦理變更登記
(D)於臺北市申請藥商登記增加營業項目

參考答案

答案:A
難度:簡單0.846847
統計:A(94),B(2),C(4),D(3),E(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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