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35 甲與乙分別共有 A 地,甲於民國 106 年將其應有部分設定抵押權於丙,之後甲與乙未經丙之同意而協議分割 A 地,乙分得 A1 地,甲分得 A2 地。下列敘述,何者正確?
(A)甲將其應有部分設定抵押權於丙,應經乙同意
(B)甲與乙協議分割 A 地,應經丙同意
(C)丙不得就 A1 地或 A2 地單獨實行抵押權
(D)嗣丙實行對 A1 地、A2 地之抵押權,由丁拍定,則丁與乙共有 A 地

參考答案

答案:D
難度:適中0.65
書單:沒有書單,新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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