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11.當人民權益因行政機關不當或違法行為而受有損害時,行政救濟是保障人民權利的最後一道防線。而行政救濟又可分為「法院救濟」與「法院外救濟」。後者只是輔助性質,真正重要的是「法院救濟」。原因是下列何者?
(A)法院審理案件簡單快速,可以保障人民的權益
(B)司法權獨立行政機關之外,行政救濟效果顯著
(C)行政機關「官官相護」,無法公正為民爭權益
(D)法院救濟才可改變行政決定,法院外救濟不能

參考答案

無參考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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