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17. 某便當店的離職員工向親友透露便當店經常提供隔夜再加熱的剩肉,親友一氣之下拍照傳上公開網路,並撰文表示「難怪這麼柴,原來是剩菜」,遭便當店老闆提告誹謗罪。法官於判決書上表示「照片僅能證實肉排賣相不佳,無法證明是隔夜剩肉,且未經查證,僅以主觀感受在網路上惡意散布言論,足以貶謫店家商譽」,因此依誹謗罪判處該名員工與親友拘役。請問:前述法官於判決書上的說明,其主要目的與作用為何?
(A)替受害者主持公道、伸張公義
(B)使法條規範能適用於具體個案
(C)提出法條釋義,降低抽象程度
(D)維持法律定性,形成法學理論

參考答案

無參考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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