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130.民眾申辦土地合併,各所有權人合併前後之合併協議書是否應附當事人之印鑑證明?
(A)須檢附
(B)免附
(C)各所有權人合併前後應有部分之價值差額在 1 平方公尺公告土地現值以下者,可免附
(D)合併後土地面積超過 1 公頃者須檢附。

參考答案

無參考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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