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1.乙生為「注意力缺損過動症及行為障礙症」,於國一上課時講話不停、任意走動、性騷擾同學、缺交作業、考試作弊等,班導師甲忍無可忍,故動手以藤條鞭打乙之手心、罰交互蹲跳、面壁罰站一節課等,導致乙手心紅腫、小腿抽筋。請回答下列問題:
(41)針對導師甲的行為,下列敘述何者錯誤? 
(A)為維護多數同學的受教權,老師對乙生當然具有懲戒權 
(B)導師甲從事教育行為為政府公權力之行使 
(C)導師甲以藤條打乙手心致紅腫,應負民事損害賠償之責 
(D)導師甲要求乙面壁罰站一節課已傷害乙之受教權。

參考答案

答案:[無官方正解]
難度:適中0.5
統計:A(0),B(0),C(0),D(0),E(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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