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5. 大法官書記處收受民眾聲請書後,先對聲請書的格式作初步審查,對於符合司法院大法官審理案件法第8條規定的聲請書,立即分案,送請承辦大法官審查。承辦大法官審查認為合於同法第5條或第7條規定要件的聲請案,還要經過全體大法官過半數以上同意,才會被受理,循序列入議程等待實體審理,這類案件日後即有可能被作成解釋。承辦大法官審查結果認為不符合法定聲請要件的聲請案,再經過全體大法官議決應不受理後,司法院即會將不予受理的結果連同理由函通知聲請人。請問:
(51)依上文所述,我國大法官釋憲制度的運作程序是:(甲)聲請;(乙)審查;(丙)受理;(丁)表決;(戊)公布。 
(A)甲乙丙丁戊 
(B)甲丙乙丁戊 
(C)甲乙丁丙戊 
(D)甲丙丁乙戊。______

參考答案

答案:[無官方正解]
難度:適中0.5
統計:A(0),B(0),C(0),D(0),E(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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