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40 下列關於心理衡鑑報告撰寫的方式,何者不恰當?
(A)儘可能將所有已知訊息納入報告中,使其對案主有幫助
(B)儘量以案主焦點(case-focused)方式撰寫報告
(C)多行動取向之敘述與建議,少一般性診斷
(D)多強調案主獨特之處,少討論其與一般人共通之處

參考答案

答案:A
難度:適中0.416667
統計:A(5),B(3),C(1),D(3),E(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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