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28.印尼籍女子甲來台為照顧殘障人士乙之幫傭工作,平日在照顧乙起居生活時,常遭脾氣暴躁之乙責罵,某日,甲趁著替臥病在床行動不便之乙擦拭身體之際,毆打乙而導致乙心臟病發作,甲見狀大驚,迅速離開現場,乙因乏人送醫急救而導致死亡。請問:甲之行為,可能成立何罪?
(A)成立傷害致死罪之故意作為犯
(B)成立重傷害致死罪之故意作為犯
(C)成立傷害致死罪之故意不作為犯
(D)成立殺人罪之不純正不作為犯
(E)成立保護責任者遺棄致死罪。

參考答案

答案:A,E
難度:計算中-1
書單:沒有書單,新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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