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68 關於當事人兩造成立之協議,下列何者,不生效力?
(A)就兩造爭執之某事實存否,於法院決定要行鑑定時,選定某專家為鑑定人之協議
(B)就當事人一造對他造今後之加害行為所致損失,受害之他造均不起訴請求法院裁判之協議
(C)就應適用辯論主義(協同主義)之應證事實,分配由一造當事人就該事實存否負證據提出責任之協議
(D)在甲為履行損害賠償債務而簽發某面額支票交付乙作為清償方法後,甲、乙間成立乙在甲不履行債務時,僅得以該損害賠償請求權(不以票款支付請求權)為訴訟標的起訴之協議

參考答案

答案:B
難度:適中0.5
統計:A(0),B(0),C(0),D(0),E(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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