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54 下列人員所為訴之撤回經被告同意之情形,何者不發生訴訟法上撤回之效力?
(A)原告為無訴訟能力者之法定代理人
(B)在訴請確認收養關係存在事件,原告為 17 歲之未成年人,經家事法院為其利益依法選任程序監理人時,該程序監理人在原告本人向受訴法院表明同意後所為訴之撤回
(C)在選定人未限制被選定人撤回起訴之權限時,被選定人(原告)所為訴之撤回
(D)在財產權訟爭事件,受訴法院之審判長依民事訴訟法所選任之特別代理人

參考答案

答案:D
難度:適中0.5
統計:A(0),B(0),C(0),D(0),E(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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