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一、依國土計畫法規定,應依國土功能分區及其分類之土地使用原則使用土地。然在何種情況下,需申請土地使用許可?如申請使用許可之土地跨國土保育與海洋資源地區,且跨兩個縣(市),則申請程序為何?須符合那些土地使用條件,方可獲得使用許可?主管機關核發使用許可案件,應收取那些費用?這些費用之用途又為何?(25 分)

編輯私有筆記及自訂標籤 土地利用(法規)-109 年 - 109 專技高考_不動產估價師:土地利用法規#902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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