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20 專利法第 26 條第 1 項:「說明書應明確且充分揭露,使該發明所屬技術領域中具有通常知識者,能瞭解其內容,並可據以實現。」其中所謂的「通常知識」,係指:①發明說明書中所揭露內容,於申請日前為所屬技術領域中已知的技術②發明申請日前,發明所屬技術領域之專利文獻③發明申請日前,發明所屬技術領域之教科書或工具書內所載之周知的知識④發明申請日前,發明所屬技術領域之技術性碩士論文上述敘述,何者錯誤?
(A)②③
(B)③④
(C)②④
(D)僅④

參考答案

無參考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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