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四、甲乙婚後甲外出工作,乙在家操持家務,並無子女。後甲有外遇並育有一子丙,甲定期寄生活費給丙母丁。乙心灰意冷,要求與甲離婚,甲未同意卻突然死亡。丙之母丁請求繼承遺產,乙主張應先將甲剩餘財產之一半給予乙後,其他始列入遺產,包含婚後甲工作所得財產現金五百萬元、婚後購買的房屋一棟,登記於甲名下,價值一千萬元以及甲繼承遺產五百萬元。乙有理否?

參考答案

無參考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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