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21. 阿忠養了條叫「安安」的黃狗,性喜追逐人車、肆虐鄰里。某日阿憲經過阿忠家,黃狗突衝出家門欲咬阿憲,阿憲當即躲進小巷,無奈乃死巷,情急之下,抄起一旁木棒從正咬向自己小腿的黃狗安安嘴上一敲,將其犬齒敲落,嗣後阿忠奔出見狀,自訴控告阿憲要求負責,請問阿憲可作何種防禦主張?
(A)阿憲是職業屠狗戶,可主張此乃業務上的正當行為,可阻卻違法,不成立犯罪
(B)阿憲可主張此乃針對現在不法侵害,為防衛權利而做的正當防衛,不成立犯罪
(C)阿憲是維護治安的警察,懲治惡犬乃屬應該,屬依法令履行職務,不成立犯罪
(D)阿憲可主張乃避免權益受害,所不得已的加害行為,屬緊急避難,不成立犯罪

參考答案

無參考答案

內容推薦

內容推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