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34. 十七歲高中生小明某日放學回家,聞到鄰居小華的房屋內飄出濃濃的瓦斯味,小明靠近窗邊向內看,驚見小華倒在地板上沒有動靜,按門鈴亦無人回應。小明情急之下,用力破壞房門進入將小華抱出屋外,並打電話向119求救,但小華送醫急救後仍不治死亡,小華家的房門也完全損壞。下列關於小明破壞房門行為是否構成犯罪之陳述,何項正確?
(A)小明未受委任且無法律上義務,而為他人管理事務,屬於無因管理
(B)小明行為的目的在於救人,沒有毀損房門的故意,所以不構成犯罪
(C)小明為了救生命垂危的小華,不得已才破壞房門,刑法原則上不罰
(D)小明行為時未滿十八歲,依法可以減輕其刑,所以小明不必負全責

參考答案

無參考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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