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30 依刑事訴訟法之規定,下列有關期間之敘述,何者錯誤?
(A)被告提起上訴,其住、居所均不在法院所在地,計算該期間時,應扣除其在途之期間
(B)非因過失,遲誤抗告期間,於其原因消滅後5日內,得聲請回復原狀
(C)被告指定辯護人為送達代收人,因辯護人之過失遲誤上訴期間,被告得於其原因消滅後5日內,以書狀敘明向原審法院聲請回復原狀
(D)計算上訴期間應自判決送達被告後起算20日

參考答案

答案:C
難度:簡單0.727
書單:沒有書單,新增

內容推薦

內容推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