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49 下列何項第二審判決之違誤屬於判決當然違背法令而可執為上訴第三審之理由?
(A)未經參與審理之法官參與判決之宣示者
(B)單一案件中有已受請求之事項未予判決者
(C)數罪中之一罪有已受請求之事項未予判決者
(D)單一案件中潛在性事實未受請求予以判決者

參考答案

答案:B
難度:困難0.367
書單:沒有書單,新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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