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23 關於保全程序之定暫時狀態之處分,下列敘述,何者錯誤?
(A)定暫時狀態之處分,得命先為一定之給付
(B)法院為定暫時狀態之處分之裁定前,原則上應使兩造當事人有陳述之機會
(C)法院為定暫時狀態之處分之裁定前,於認有必要時,得依聲請以裁定先為一定之緊急處置
(D)定暫時狀態之裁定因自始不當而被撤銷,而應負損害賠償責任者,聲請人縱證明其無過失,亦不得減免其責任

參考答案

答案:D
難度:簡單0.727
書單:沒有書單,新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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