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29.納稅義務人之已成年子女大學畢業後,於次年在補習班補習準備公務員高等考試,其未就業且仍由其父母(未滿60歲且具謀生能力)扶養,可否列報為父母之受扶養親屬?
(A)不得列報
(B)得列報,但亦可自行申報
(C)應列報
(D)應以自身為納稅義務人而以其父母為受扶養親屬。

參考答案

答案:A
難度:適中0.5
統計:A(0),B(0),C(0),D(0),E(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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