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28 甲簽發本票以清償向乙借款新臺幣 1 萬元整,雙方有借貸契約為憑。但簽發本票時不慎將金額誤寫為新臺幣 2 萬元整。若乙將該本票轉讓予善意之丙,且丙有給付乙新臺幣 1 萬 9 千 5 百元作為取得該本票之對價。丙於本票到期時可向甲請求多少金額?
(A)新臺幣 1 萬元,因為甲、乙間之借貸契約已明定
(B)新臺幣 2 萬元,因為以票據文義為準
(C)新臺幣 1 萬 9 千 5 百元,因為丙僅支付乙新臺幣 1 萬 9 千 5 百元
(D)新臺幣 0 元,因為該本票有瑕疵而無效

參考答案

答案:B
難度:適中0.5
統計:A(0),B(0),C(0),D(0),E(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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