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47 債權人甲持臺灣臺北地方法院於民國 106 年 12 月 1 日核發,准許甲收取債務人乙對丙之借款債權之收取命令為執行名義,向臺灣士林地方法院(下稱士林地院)聲請對丙為強制執行,經士林地院囑託臺灣臺中地方法院(下稱臺中地院)執行丙所有坐落於臺中市西正區之 A 地。下列敘述,何者正確?
(A)臺中地院得對甲之收取命令是否有效成立加以審查,如認其並未有效成立,應函覆士林地院無從執行
(B)臺中地院得對甲之收取命令是否有效成立加以審查,如認其並未有效成立,應裁定駁回甲之強制執行聲請
(C)臺中地院對甲之收取命令是否有效成立加以審查,雖認其並未有效成立,但經詢問甲之意見後,如甲堅持實施強制執行,仍應對丙實施強制執行
(D)臺中地院對甲取得之執行名義是否有效成立不得加以審查,應受士林地院囑託逕行實施強制執行

參考答案

答案:A
難度:適中0.5
統計:A(0),B(0),C(0),D(0),E(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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