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17 甲向乙借款新臺幣(下同)500 萬元,借款期限 5 年,利息為週年利率百分之二十五,本息平均攤還。雙方並以書面約定,甲於 2 年內不得提前清償。下列敘述,何者錯誤?
(A)若乙先扣除 1 年利息,而實給甲 375 萬元時,此乃所謂以折扣方法巧取利益,應認為係借款 375萬元
(B)甲、乙間約定利率,超過週年百分之二十之利息部分,其約定為無效
(C)甲、乙間約定利率,超過週年百分之二十之利息部分,無請求權
(D)甲於 2 年內不得提前清償之約定無效

參考答案

無參考答案

內容推薦

內容推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