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依據民國九十八年新修正之「特殊教育法」,以下關於特殊教育學校之設立規定,下列何者為非:
(A) 每校得設置多個校區
(B) 應以小班、小校為原則
(C) 校內班級採融合班形式進行
(D) 各直轄市、縣(市)應至少設有一所特殊教育學校(分校或班)。

參考答案

答案:C
難度:簡單0.857027
統計:A(142),B(16),C(1055),D(18),E(0) #
個人:尚未作答書單:特殊教育法第27條、特殊教育法、特殊教育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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