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18.三十年前羅文的媽媽在生下他之後與A男結婚,A男也認領了羅文,當A男半年前過世後,媽媽才告知他不是A男的親生子女,其生父是王老闆。不幸的是,王老闆上個月也過世了。請問,若羅文想要認祖歸宗,應該怎麼做?
(A) 因A男已過世,羅文可直接向王老闆的繼承人提起強制認領之訴
(B) 羅文必須先提起否認與A男的親子關係之訴,才能向王老闆的繼承人提起強制認領之訴
(C) 因王老闆有撫育羅文的事實,已屬任意認領,親子關係確立
(D) 因A男與王老闆俱已過世,已無法進行親子關係確認與強制認領之訴

參考答案

答案:B
難度:計算中-1
書單:沒有書單,新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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