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6.依特殊教育法規定,經鑑定安置並提供特教及相關服務的學生,應多久重新評估安置適當性?
(A)每半年
(B)每年
(C)每三年
(D)每當轉換教育階段或環境時

參考答案

無參考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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