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14 行政法院對人民提起課予行政機關作成行政處分之訴訟,不得為下列何種方式之裁判?
(A)原告之訴不合法者,應以裁定駁回之
(B)原告之訴無理由者,應以判決駁回之
(C)原告之訴雖有理由,惟案件事證尚未臻明確者,應判命行政機關作成原告所申請內容之行政處分
(D)原告之訴雖有理由,惟涉及行政機關之行政裁量決定者,應判命行政機關遵照其判決之法律見解對於原告作成決定

參考答案

無參考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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