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26 被徵收之土地,除區段徵收及土地徵收條例或其他法律另有規定外,若有依原徵收計畫開始使用後未滿 5 年,不繼續依原徵收計畫使用者,原土地所有權人得於何時,向該管直轄市或縣(市)主管機關申請照原徵收補償價額收回其土地?
(A)徵收公告之日起 20 年內
(B)徵收公告之日起 25 年內
(C)徵收公告之日起 30 年內
(D)徵收公告之日起 40 年內

參考答案

答案:A
難度:非常簡單0.926952
統計:A(368),B(21),C(8),D(0),E(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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